男子占道经营躲城管不成泼热油抗法

  新快报讯 记者陈荣炎报道 路边卖臭豆腐,躲避城管不成还泼热油抗法,佛山市高明区一名路边“走鬼”近日被当地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刑六个月。

  据了解,2014年1月3日23时许,佛山市高明区城管部门在当地荷城街道文华市场执法期间,发现男子夏某占道经营炸臭豆腐。当执法人员准备上前询问时,夏某推着小车准备逃走。这时,执法人员许某大声喝止并立即追了上去,旁边的执法人员黄某等人也一同追了过去。待许某、黄某等人追上夏某,准备扣押其无证经营的工具时,摊主夏某突然将炸臭豆腐的油泼向许某,将许某烫伤,并挥拳将黄某的左眼打伤。经法医鉴定,许某之伤构成轻微伤。

  高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夏某因无证、占道经营破坏了市场管理秩序,理应接受国家机关的检查、管理,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

(编辑:SN117)

文章关键词: 占道经营 城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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